2015年1月31日 星期六

而我,並不存在於此──電影《鳥人》觀後


  去年就很期待這部電影上映,初聽片名感覺微妙,身邊的人聽到這部電影名稱,偶爾還會迸出「好特別的片名啊... ...」這般評語(笑)。當時看過預告片,沒想到導演會用這種方式來表現,知道的話或許不會去看了,實在是太害怕會一直轉啊轉的運鏡方式。(哭)

  本次先上預告片~






  似乎是因為前陣子看過《星光雲寂》(心得在此),對這部片的議題頗有興趣,而在看這部片時,我也想到去年看過的《氣象先生》(後續)。

  回來劇情本身。

  電影開頭是一段(聽不清楚的)對話,還有貫串整片的鼓聲,以及搭配鼓聲出現、消失的字母,組成瑞蒙‧卡佛的詩篇〈晚期斷章〉:

   And did you get what
   you wanted from this life, even so?
   I did.
   And what did you want?
   To call myself beloved, to feel myself

   beloved on the earth.
為什麼是這首詩?我們可以在看過這部片之後再回來做結論。
  

  (一)Who is「鳥人」?

  雷根·湯普森在幾十年前,由於演出《鳥人》一劇而走紅,從此成為家喻戶曉的好萊塢明星。劇裡並未對這齣戲有太多描述,但就一次劇裡的採訪可知這部劇裡出現的電影大概有三部曲。現在,雷根·湯普森已經來到六十歲了,在那之後,他並未有其他更好的作品,直到這次這個舞台劇──他正打算改編瑞蒙‧卡佛的作品《當我們談論愛情時我們在談論什麼》。

  一直以「鳥人」之名為人所知的雷根·湯普森,怎麼會突然打算以如此非大眾路線的藝術品味現身?原來這來自他最初演戲的動機,在一次演出時,他收到瑞蒙‧卡佛寫在餐巾紙上的鼓勵。因而他相信自己就是要走演員這條路。

  只是,沒想到,他成為了「鳥人」。穿著酷炫外衣,和外星生物對戰,保衛人類,放出酷炫技能,一聲鳥鳴,就能讓民眾為之瘋狂!


  「鳥人」之名是如此之重,以至於雷根·湯普森這個人的價值被其掩蓋,他像是不存在的人,當我們提到雷根,我們是在說超級英雄「鳥人」,而且是一位過氣英雄。他堅持不再拍續集,或許因為他不想再成為「鳥人」。這也是成名帶來的效果,我們認得了超級英雄的形象,卻不能再認得這個人。也因此他必須更加努力,去成為自己,而不是「鳥人」。

  劇裡可以看到雷根對於超級英雄的唾棄,卻又渴望那樣的名。
  
  雷根選擇回歸當時自己成為演員的初心,他改編瑞蒙‧卡佛的作品,自導自演。
  電影前段,雷根正在排演舞台劇,舞台燈掉落造成其中一名男演員受傷。這名演員的表現一直讓雷根感到不滿,意外就這麼剛好地發生了,連結上雷根一直以為自己有超能力(能夠漂浮、移動東西)的想法。

  這裡雷根與他的律師、經紀人朋友爭執著該要找誰來演,雷根不斷提出新名單,結果這些厲害的演員,一個一個穿上超級英雄裝,不是在演飢餓遊戲就是在演復仇者聯盟,哪會有檔期時間來跟雷根搞這個藝術舞台劇?

  幸運的是,他們很快就找到了新演員。一位讓所有劇評家都想射在他臉上的男演員麥可·夏納。麥可是一個瘋狂的演員,在舞台上淋漓盡致地演出,一切真得不像話,瘋狂、自大,卻讓人不得不愛他。年輕的麥可加入這場舞台劇,一次又一次地激發出雷根所有的想望。


  (二)脫離「鳥人」的可能?

  雷根和麥可在舞台劇的演出上起了爭執。因為麥可將演戲用的琴酒換成真的琴酒,而雷根在上舞台時趁機換成了水。瘋狂的麥可就這樣在預演舞台上和雷根發飆,大喊著這一切都是假的,櫃子也是假的、冰箱也是假的,唯一真的只有冰箱裡這隻雞腿,那他跟雞腿對話、演戲不就好了?

  他這樣質疑著雷根,恰巧一個用力把舞台上的櫥櫃撞壞,整個垮下。雷根憤而下台,降下帷幕。

  麥可的出現十分有趣,他是一個很真的演員,在舞台上像個人私底下或許就是混蛋的那種。

  為了表示麥可的真,決定選用劇裡這張內褲照來表現XDDDD

最王八的莫過於劇裡一幕床戲,他突然就硬了想跟(從前跟他上過床的)女演員來一場真槍實彈的床戲。結果也因此激發出雷根真實的憤怒,讓雷根如劇本那樣,給了他十分重的一拳。若不是麥可的「真」,或許雷根的表現會太過平淡。

  麥可曾經這樣評論雷根,說他將好台詞好角色都留給自己。筆者也認同,畢竟他是如此想要成功,想要成為「不是鳥人」的成功的人。可同時,這樣的想法也在與他自己產生衝突。

  當雷根獨自一人時,他會聽到另一個自己──扮演「鳥人」的自己,在和自己說話。


雖然雷根一直想裝作沒聽見,不想回應,卻讓這道聲音愈來愈具現化。甚至讓「鳥人」的形象真的出現,像是一個真實的人出現在自己身邊。當他感到挫敗、無用,「鳥人」就跑出來嘲笑他,偶爾也會有「六十歲又怎樣,現在只要整形就能像三十歲了!就繼續拍鳥人吧!」這種言論。

  筆者以為,這是雷根對自己的一再質疑。他害怕自己不能脫離「鳥人」,卻又如此對它渴望。究竟這場舞台劇,是他對於「名」的再一次渴望?還是他想對抗「鳥人」(名?)的一次奮戰?


  (三)「鳥人」?「名」?還是「存在」?

  正式開演前晚,雷根來到麥可曾經帶他來過的酒吧。再前一個晚上,雷根因為疏忽而被關在後台門外,他的戲服被夾在厚重的門縫中,逼不得已,他脫掉戲服,只穿著一件三角褲,在街上快步走著。

  非得趕上最後一幕演出。
  就這樣快步走著的他,被許多民眾認出,有人向他要簽名,有人錄影放上推特,有人嘲笑他大鳥。他好不容易走回戲院,從觀眾席一路大聲喊出台詞,逐步走回他的舞台。雖然他只穿著一件內褲。

  這個穿內褲遛街影片,讓雷根短暫地成為名人,新聞、推特不斷轉播他的遛街影片。
  再回來酒吧。
  
  麥可帶他來的那天,和雷根介紹了一個坐在吧台角落的老女人,為時代雜誌寫劇評的塔比莎。麥可提到其他的都不重要,反而是這老女人的劇評決定了這齣劇的可不可活。(我們都知道的,影評殺人)

  雷根想邀請塔比莎來看戲,塔比莎卻說沒用了她已經打算為這齣劇寫惡評,讓這齣劇死,讓身為名人的雷根理解藝術不該是他這樣的人來碰的。

  雷根為此對塔比莎口出惡言,幾乎是拚上他的生命。他是如此努力,卻要遭受這樣的人這樣的評價?為什麼?只會使用那些刁鑽語言的劇評塔比莎到底算什麼?憑什麼可以如此輕率地以評論殺人(只因她有權)?用盡所有力氣去輕蔑眼前這個女人,這是無力的他唯一能做的事。

  他終究只能是名人「鳥人」嗎?他讓自己喝個爛醉之後,這次他從大樓上跳下,他飛在大樓、車流之間,飛到劇場前、落地,走進劇場。接著畫面一轉,出現計程車司機討錢的畫面,揭穿了這個事實。他卻突然豁然開朗。

  正式開演十分成功,不少劇評家表示滿意。在最後一幕演出前,雷根的前妻來看他,雷根向她吐露自己的一些事,因為成為「鳥人」而錯失的家庭時光,無法成為一個好父親,對自己曾經做的、對不起她的事感到後悔,這些心情。這些複雜的情感都與「鳥人」糾結在一塊,讓他無法捨棄曾經是「鳥人」的自己,又是這樣恨著愛著「鳥人」。身為一個人,怎麼可能否認曾經存在過的自己呢?

  最後一幕,雷根說出那句一再重複的台詞:為什麼我必須一再求別人的愛?我只是成為你希望我成為的人,你不愛我,我什麼都不是。原來我不存在。(詳細台詞請求QQ)

  接著照著劇本,雷根必須舉槍自盡。麥可曾經笑他槍裡的紅色假子彈太假,要他改善。沒想到雷根這次帶上真槍,砰一聲往自己的腦袋轟。

  觀眾因為如此特別的真實感紛紛起立鼓掌,為此感動。隔天,塔比莎還為這齣劇寫了好評。雷根的經紀人稱讚他幹的好。「鳥人」雷根再次獲得了觀眾的注意,然而,這就是他想要的嗎?

  走進廁所,拿下臉上包紮用的繃帶,雷根看著鏡裡的自己,接著畫面轉向坐在一旁無言以對的「鳥人」。

  不管是雷根或是「鳥人」,或許都對這樣的狀況無言以對。究竟,他們在追求著什麼呢?這樣的「名」完全無關乎雷根本身的努力,仍然無視於他的存在價值及意義。他的痛苦呢?他的掙扎呢?一切都被否定。人們要的,並不是雷根的存在意義啊。

  筆者以為,這是一個極度矛盾又痛苦的現實,一再地努力想要獲得觀眾認可,也追求名,也追求超越從前的自己,到頭來卻發現自己所追求的目標被他人所輕視。說真的,誰在乎雷根的痛苦與掙扎?只想要刺激、話題,還有更多的八卦。即使不是雷根也行,要在這樣的地方創造出自己的存在價值,那是多麼艱難的一件事啊。

  也因此,最終才會走向那樣的結局,不是嗎?
  而我,並不存在於此。


  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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